日前,贵州省财政厅、省农委联合下发《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(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)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黔财农〔2017〕187号)文件,其中,下达给威宁自治县农业生产发展(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)补助资金200万元。 项目资金采取“以奖代补”方式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差价补助,即项目启动时,预先拨付50%的试点项目资金,待项目建设完成、产品投放市场,经市(州)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,再拨付剩余50%项目资金。项目补助品种选择居民日常消费量大的馒头、面条、米粉、面包、饼干等,补贴的马铃薯主食加工产品中马铃薯粉(以鲜薯为原料时按5:1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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